據(jù)《民法典》第1043條規(guī)定
家庭應當樹立優(yōu)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本條是對配偶相互忠實和家庭成員相互尊重的規(guī)定。忠實義務也稱忠誠義務、貞操義務,是指配偶的專一性生活義務,也稱不為婚外性生活的義務。廣義解釋還包括不得惡意遺棄配偶他方以及不得為第三人的利益而犧牲、損害配偶他方的利益。忠實義務要求配偶之間相互負不為婚外性交的不作為義務,是為保持愛情專一、感情忠誠而負擔的義務,目的是忠實于配偶的對方當事人,不僅約束配偶雙方當事人,而且約束配偶權的義務人。配偶權的權利主體以外的其他任何人,負有對配偶權的不可侵義務,與配偶一方通奸,破壞一方配偶的忠實義務,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該條同時規(guī)定了例外情況,即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受上述條件限制。“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過錯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情況,如女方與他人重婚、姘居導致懷孕分娩等情況,男方感情上無法諒解,或女方實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